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意向需求公示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-11-11 浏览量:

经初步市场调研,我院拟采购一批进口产品,根据榕财采〔2021〕34号福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》的有关要求及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》(闽财购〔2021〕6号)等有关规定,现将我院拟采购进口产品意向需求进行公示,具体内容如下:

序号

采购产品名称

采购需求

预算金额

(万元,单台/套)

数量(套)

是否排除进口产品

1

全自动化学发光仪(骨质疏松)

详见附件

4.98万/套

1

不排除

 

1、经初步市场调研,我院拟采购进口产品,如对相关需求有异议的,请提交书面说明(应包括拟供国产产品的品牌、规格、型号、技术参数、配置清单、生产厂家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、通讯地址及产品满足需求的相关佐证材料等),除说明函件外,还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(单位负责人)授权书、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,说明函件格式自拟。(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厂家公章)

2、本项目公示期限为发布时间起5个工作日,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限内,以书面材料形式提交我院采购办。

3、本次公开的需求意向是我院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,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院官网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。

 

采购人:福州市第二总医院

地址:福州市仓山区上藤路47号

联系人:福州市第二总医院采购办

电话:0591-22169272  


意向需求公示(全自动化学发光仪(骨质疏松) )附件.doc
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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